根据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《关于实现巩固脱贫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》,为切实保障做好运用政府采购支持乡村产业振兴工作,山西沁县财政积极出台文件、召开会议和广泛动员宣传等措施,努力推进优化政府采购支持乡村产业振兴。
一是积极建立采购目标。要求各预算单位通过“832”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填报年度采购总额、预留份额、责任人及联系人等信息,进一步明确采购主体的采购责任,山西沁县财政定期进行督导,加快采购进度,确保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政策落到实处。
二是明确采购份额。山西沁县财政出台文件要求各预算单位按照不低于10%的比例预留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,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。没有食堂的预算单位,也要保持高度责任感,通过单位工会等途径积极进行采购。
三是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步伐。加大山西沁县财政对电商产业的扶持力度,借助山西沁县建设电子商务示范县的机会,通过各驻村工作队积极宣传,鼓励各村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农副产品,帮助农民卖出自己所产的农副产品,推进农村市场繁荣,助力乡村产业振兴。